債務協商繳不出來怎麼辦?你還可以申請二次協商

負債情況嚴重,已經和銀行做了債務協商,無奈收入漸少的狀況下,還是無法順利繳款,這樣的情形下,可以重新跟銀行談條件嗎?萬一不小心協商毀諾,你可以和銀行做二次協商,重新談一個:以目前收入狀況,還得起的方案,挽救岌岌可危的信用。

什麼是債務協商?

只要是欠別人的錢,都稱為:債務,債務都必須償還,但其中只要是積欠金融機構的債務,如果覺得月付金太高,繳不出來,可以申請一筆較大的貸款,把所有債務一起整合償還,稱為整合負債,如果因為信用問題或負債比例太高,沒辦法順利整合的話,也可以跟最大債權銀行(欠最多錢的那家銀行),提出:債務協商申請,意即談一個你還得起的方案,每月按時繳款,最大債權銀行再按照比例平分給所有欠款銀行。

債務協商包含了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債務協商、清算、更生等,詳細的介紹請參考債務協商介紹,債務協商其實並不是壞事,只要依約把債務還清,便可以重新培養信用,日後還能維持和銀行正常往來,你可以把債務協商想像成加強版的整合負債。

債務協商繳不出來會怎樣?毀諾後果很嚴重喔~

跟銀行談好的債務協商方案,要按照約定的時間依約償還,但生活中總是充滿了意外,如2020年起的新冠肺炎,改變很多人的生活,受雇的上班族也可能一夕失業,原本開店做生意的老闆,閉店期間無收入,協商金額繳不出來怎麼辦?銀行為追回欠款,可能向法院提起「強制扣薪」,也稱為「法扣」。

強制扣薪會在保留基本生活費的情況下,每個月從你的收入中扣1/3用來償還債務,除非你從事的工作沒有勞健保,都是直接拿現金,這樣銀行就扣不到錢,一旦查到有收入就可以直接扣走。

幫大家整理協商毀諾後幾個可能的嚴重後果:

  • 日後無法再跟銀行貸款
  • 信用卡使用會受限
  • 每個月被強制扣薪
  • 老闆認為這個員工麻煩,工作難找
  • 經濟壓力大,可能影響家庭關係
  • 所有債務回歸原本利率,還要再加計違約金
  • 繼續接催收電話和法務信件

協商毀諾還有救嗎?其實你可以跟銀行申請 『二次協商』

真的無力負擔協商金額怎麼辦?你可以依照自己現在的情況,向銀行提出二次協商申請,這又稱為「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這是最後的機會了,銀行網站載明二次協商的申請以一次為限。

※二次協商限定已經協商毀諾的人才能辦理

二次協商還是找最大債權銀行辦理,例如欠玉山30萬、永豐80萬、華南120萬,那就是找華南銀行辦理,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1. 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申請書正本。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國稅局近二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一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4.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5.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

二次協商和首次協商的差別

首次協商 二次協商
相同處 找最大債權銀行申請
不同處 可統一繳款 *要分別繳款給各銀行*可能產生首次協商毀諾的違約金

最大債權銀行也可能不同意你的二次協商申請,如果無法順利談成二次協商,就必須回歸到與各家銀行談「個別協商」,條件通常不如債務協商的好,雖然是第二次的機會,還是建議大家能夠在談成第一次協商後就按時還款,否則後面的條件只會越談越差,導致無法順利還款,維持微弱的信用紀錄。

除了二次協商外,還有別的補救方法嗎?

除了協商之外,最糟的狀況就是「清算」、「更生」了,由法院來認定你完全沒有還款能力,二者的差別是:

【清算】你名下的財產需變賣來還債,還完後經債權人同意,剩下的債務一筆勾銷。

【更生】所有債務一筆勾銷。

無論清算還是更生,在判決確認並執行後的十年內,都沒辦法再跟銀行有任何金錢上的往來,但有機會換取十年後重新開始,過程雖然很痛苦,也不失為一種補救的方式。

二次協商有什麼優缺點?

【優點】

  • 利息固定,不會一段時間又提高
  • 不會被強制扣薪
  • 如果有房子或土地,不會被查封或拍賣
  • 不會因債務找工作處處碰壁
  • 降低還款利率,延長還款年限(最長可至180期0利率)

 

【缺點】

  • 還款條件可能不會比第一次協商來得好
  • 個別銀行要分開還款,無法由最大債權銀行統一處理
  • 因前次毀諾紀錄不容易談判成功

整體來說,雖然二次協商要個別繳款稍嫌麻煩,但能夠大致維持原本的生活,不會因法規處處受限,還是建議有債務問題的民眾,能夠盡早處理債務越好。

如何避免落入協商?提早整合負債並做好財務規劃

債務問題不會是短時間造成的,在發現債務問題時,優先處理順序如下:

整合負債→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債務協商→二次協商→清算→更生

整合負債不會影響信用,還能幫你降低月付金,等負債比例降下來之後,繳款能力變好,信用評分就會慢慢回升,之後要向銀行貸款會比較容易,但要注意的是,找銀行申請整合負債貸款,必須維持信用正常,負債比例也不能超過60%,否則申請不易過件。

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及債務協商,信用報告的揭露期限自結案日起6個月到3年不等,意即償還完過三年,你就可以重新培養信用了,清算是自宣告或裁定開始清算日起10年,更生則是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起4年,時間都相當漫長,避免落入協商最好的辦法,就是確實掌握自己的財務狀況,有問題盡早處理,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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