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制登記的房子可以貸款嗎?有沒有辦法解套?

想辦貸款才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做了預告登記,貸款繳不出來,銀行向法院申請查封房子,還有假扣押、假處分,這麼多名詞,到底是什麼意思?被限制登記記的房子還能貸款嗎?想解套就一定要看這一篇。

限制登記的種類,這些都是「限制登記」

限制登記是一個統稱,包括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破產登記和禁止處分等,都能算是限制登記,每一種都有些微差異,當你的貸款繳不出來,一段時間後,債權人就能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凍結你名下的資產,限制你任意變動,以防止脫產來逃避還款。

一旦房子或財產遭到限制登記,在債務還清、塗銷限制登記之前,你的財產將不能自由運用,必須優先用來償還債務,下文將為大家介紹限制登記各有什麼限制。

限制登記 1

預告登記─保護意味濃厚

預告登記是為了保全房地產權益移轉或消滅的請求權,簡單來說,如果有人對你的房子做了預告登記,不管你想要貸款、出售、轉移所有權等等,有任何變動都必須告知登記人,如果預告登記人不同意,就不能動房子,預告登記較常出現在以下這兩情況:

  • 爸媽幫小孩買了房子,或是夫妻二人、親朋好友共同購屋,因為銀行的主要貸款人只有一個,另一方怕貸款人私下拿房子去貸款,或是偷偷賣掉等原因,對房子做了預告登記,這樣房子有任何異動都必須先通知預告人,就不怕房子被偷賣或偷借錢。
  • 房子跟民間貸款借錢,債權人怕你又拿房子去找別人借錢,或是把房子賣掉,通常在設定抵押權的同時,也會同時做預告登記,這樣房子有異動也可以第一時間得知。

預告登記可以限制房屋的所有權人隨意處置房子,但有一種狀況,預告登記會失效,如果因為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房子一樣會被查封拍賣。

假扣押─不能動用自己名下的動產

如果債務人持續欠錢不還,大概1~2個月後,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暫時扣住債務人名下的動產,或可即刻變賣成金錢的物品(如鑽石、珠寶、股票),不能隨意使用,除非還清債務,或債權人自行向法院申請撤銷假扣押。

假處分─不能動用自己名下的不動產(房子、土地等)

如果債務人連續1~2個月未能償還債務,為了防止房屋或土地被賣掉或變更權力,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假處分,暫時扣住債務人名下的不動產(房子或土地),除非還清債務,或債權人自行向法院申請撤銷假處分,如果債務人認為被假處分的財產超過欠款的價值,可向法院提出抗告。

查封─不能處置自己的房子

查封和假扣押、假處分其實是一樣的意思,一定要分出差異的話,假扣押和假處分只是「暫時」不能動自己的財產,查封就是「確認」不能動用,必須等法院判決結果出來,才能知道接下來是會走到法拍,還是可以申請撤銷查封。

破產─法院認證還不了錢

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孫道存,因為名下已完全沒有財產,經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法院審判確認後,就會由法院囑託登記機關做破產登記。

禁止處分─欠稅逾期未繳會被稅捐機關通報

如有欠稅逾期未繳納,依據稅法規定,稅捐稽徵機關會將民眾相當於欠稅金額的不動產,通知地政機關為不得轉移或設定他項權利之「禁止處分」保全登記,並會發函告知欠稅人財產已被禁止處分。因此,被禁止處分之土地、房屋,是無法買賣、設定,甚至向銀行貸款時,大部分銀行亦不接受被禁止處分土地、房屋之抵押貸款。

信託─委託第三方管理或處分財產

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信託業者(銀行、信用合作社、證券商),委託業者依合約內容執行管理運用信託財產等事宜,協助委託人達成財產管理目的,直到契約期滿或信託目的完成為止,已被信託的財產是不能隨意處置的。

法院強制執行的流程

除了預告登記僅需到地政辦理外,其餘限制登記項目都要經過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請後,就會開始走行政程序,流程如下:

  • 債權人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債權存在(借據、本票等)
  • 法院確認債權存在
  • 法院核發支付命令,當事人須在20天之內回覆是否有異議
  • 若當事人無提出異議,債權人便取得執行名義,可強制執行扣押債務人名下財產

限制登記 2

我要如何解除限制登記?

如果對法院的判決有異議,一定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抗辯,千萬不要以為因地址有誤,或故意不收信,沒收到法院文件就沒事,無異議等於默認,法院的行政程序一啟動,想要解除限制登記就更難了。

想解除限制登記,有兩個方式:

  • 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由債權人撤回申請:債權人最終的目的也只是想回收帳款,如果能誠意和債權人討論還款方式,可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撤回限制登記。
  • 提出相關證據,由法院判定限制登記不合理,撤銷判決:比方說扣押的財產遠超過債務金額,若能說明暫時無法還款的理由,經法院認定成立,可由法院判決撤銷限制登記。

有被限制登記的房子,還能貸款嗎?

對銀行來說,產權不清的房子是無法申請貸款的,而對融資公司( 鑫融資)來說,只要能說明「預告登記」的正當性,仍有機會申請貸款,民間貸款則要視金主的喜好而定,若金主認為有利可圖,才會設法為你解套。

如果限制登記已經塗銷,貸款會比較順利嗎?不會的,雖說解除限制登記的房子就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有一條內規:一年內若有限制登記、查封、假扣押的紀錄,是不能承作的,除非借款人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佐證,此限制登記是合理且可以被接受的,但核貸與否的權利仍是由銀行決定,一般銀行還是不會承作這樣的物件的。

但是這樣的案件,融資公司就可以申貸了,這就是融資公司與銀行最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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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振興方案懶人包,中央、地方政策總整理(持續更新)

因應本土疫情對民生經濟的衝擊,行政院預計將推出「振興五倍券」,比照去年三倍券以1,000元兌換振興券的方式,這次振興券的面額更是直接加碼到5,000元。不僅如此,各縣市政府也響應中央政策,推出振興加碼活動。

一、振興五倍券

五倍券使用時程

 

(一)發放對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外籍配偶、持中華民國永久居留證者、持外交官員證者。
(二)預約時間:

  • 數位券:110年9月22日(三)至111年4月30日(六)。
  • 實體券:第一梯9/25(六)~10/01(五),第二梯10/25(一)~10/31(日)。

(三)發行面額:初步規劃為200元、500元、1,000元一套共10張。
(四)領取時間:第一梯10/8(五)~10/21(四),第二梯11/8(三)~11/21(日)。
(五)預約方式:

  • 實體券:請至振興五倍券官網(5000.gov.tw)或超商事務機進行預訂,110年10月8日起再到指定通路領取,逾期未領券需重新預訂或可選擇數位綁定。紙本振興五倍券共分兩梯次預訂及領取。
  • 數位券:於振興五倍券官網(5000.gov.tw)登錄後,會有各種數位工具綁定的說明,並引導民眾至所選擇之數位工具業者網站頁面,進行後續綁定程序。

(六)使用期限:紙本振興五倍券兌領期限自110年10月15日起至111年6月30日。
(七)可使用範圍:
.實體:餐飲、夜市、百貨、零售、觀光、旅宿、藝文展演行業皆適用。

.電商:兩廳院售票、各大電影院網站、FamiTicket全網購票網、ibon售票系統、年代售票、六福村官方線上購票、西湖渡假村、麗寶樂園渡假園區、高鐵網路訂票系統、各大客運及立榮、德安、華信航空訂票、農委會休閒農場網站等。
(八)不可使用範圍:水電費等各項規費稅金、罰單、勞健保費、國民年金保險費、保單、股票及信用卡費,網購平台(PChome、蝦皮)、外送平台及線上課程亦不適用。

二、中央各部會振興方案

(一)經濟部振興方案-好食券

  • 發行份數:400萬份
  • 發行面額:500元
  • 發放方式:符合綁定數位五倍券前400萬名即可獲得。
  • 使用範圍:餐飲、糕餅、夜市攤商
  • 使用期間:2021/10/8至2022/4/30。

(二)教育部振興方案-動滋券

  • 發行份數:200萬份
  • 發行面額:500元
  • 發放方式:配合共通平台抽籤,計4次。
  • 使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之店家
  • 使用期間:第1、2週中籤(10/14、10/21):2021/11/01至2022/6/30;第3、4週中籤(10/28、11/04):2021/11/11至2022/6/30。

(三)文化部振興方案-藝fun券

  • 發行份數:超過300萬份
  • 發行面額:600元
  • 發放方式:配合共同平台抽籤,計4次。
  • 使用範圍:適用於全國藝文場域及藝文店家,包含藝文展演預購票券等。
  • 使用期間:2021/11/10至2022/4/30。

(四)交通部振興方案-國旅券

  • 發行份數:120萬份
  • 發行面額:1,000元
  • 發放方式:配合共同平台抽籤,計4次。
  • 使用範圍:適用於合作之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及領有溫泉標章之業者消費折抵。
  • 使用期間:2021/11/1至2022/4/30。

(五)農委會振興方案-農遊券

  • 發行份數:88萬份
  • 發行面額:888元
  • 發放方式:第1梯次配合共通平台抽籤,計4次;第2次抽籤(不含使用農遊券消費滿千元者),於農遊券APP隨機抽出。
  • 使用範圍:農村好物、農社企業者、休閒農場、農漁特產銷售據點、森林遊樂區等。
  • 使用期間:2021/10/25至2022/4/30。

(六)客委會振興方案-客庄券

  • 發行份數:40萬份
  • 發行面額:500元
  • 發放方式:配合共同平台抽籤,計4次
  • 使用範圍:全國11縣市70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 使用期間:2021/11中旬至2022/4/30

(七)原民會振興方案-i原券

  • 發行份數:10萬份
  • 發行面額:1,000元
  • 發放方式:符合振興五倍券資格且數位綁定者均可參加抽籤,計4次,數位綁定為臺灣Pay合作之金融卡者於11/5搶先使用。
  • 使用範圍:原民會認證店家
  • 使用期間:2021/11/5 至 2022/4/30。

(八)國發會振興方案-地方創生券

  • 發行份數:20萬份
  • 發行面額:500元
  • 發放方式:配合共同平台抽籤,計4次。
  • 使用範圍:國發會公布具符合地方創生內涵之相關店家抽中者須以臺灣Pay金融卡消費
  • 使用期間:規劃於 110/12/1至111/4/30

三、各縣市振興方案

(一)基隆市振興方案

串聯40家在地觀光業者,推出「海派浪漫─商品抵用券」,以100元購買基隆Go Shopping商品抵用券,可抵用200元的消費。

(二)台北市振興方案

規劃推出振興券加碼,暫定在台北通App推出優惠券模式,或是將電子票券傳到手機的形式。

(三)新北市振興方案

規劃推出振興券加碼,暫定比照去年「500元換800元」的形式。

(四)桃園市振興方案

5月份開放登記的「桃園好市券」,已於8月6日公布抽獎結果,後續將推第二輪、第三輪的桃園好市券,詳情待公布。

1. 參加資格: 民眾持有「桃園市民卡」,憑卡上網登記抽籤,每1身分證號限申請一次桃園好市券, 身分證與桃園市民卡持有者需為同一人,同一手機門號可供登記三次不同身分證字號(可供家中沒有手機的老人、小孩登記抽籤)。

2. 第一波桃園好市券總量:25,000份(每份以200元計)。

3. 取票方式: 民眾至110年8月6號起,可於活動網站查詢是否中籤,中籤者將取得「兌換序號」一組,8月13日起,民眾可憑「兌換序號」於7-ELEVEN門市內ibon機台自行取票。

4. 取票時間: 8/13(五)18:00~9/11(六)23:59。

5. 使用時間: 8/13(五)18:00~9/12(日)各市集營業時間內 *8/13當天僅限夜市。

6. 可使用市集:僅限於下列公有市集及夜市貼有活動標示之攤位使用:新永和市場、南門市場、蘆竹南崁市場、龜山中和南路攤集區、大園市場、八德市場、大湳市場、大溪第一市場、龍潭市場、興國市場、新明市場、楊梅大成市場、楊梅第一市場、楊梅第二市場、新屋第一市場、桃園觀光夜市、中壢觀光夜市、八德興仁花園夜市、龍潭觀光夜市。

(五)新竹市振興方案

待公布。

(六)新竹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七)台中市振興方案

  1. 延續「台中購物節」,環扣餐飲旅宿、美容美髮、運動休閒及零售業者等四大產業,採實體與電商雙軌模式,推出主題帶狀行銷活動。
  2. 針對餐飲業者則提出「挺餐飲享美食」計畫,以專案方式整合台中各大飯店及餐廳外帶外送名單,推薦民眾包含中式、日式、粵式、南洋、法式等各式料理便當美食及優惠方案。
  3. 針對電影片映演業者補助辦理影視活動,如公益放映、集客宣傳等活動,以提振電影院人氣。
  4. 推出「中港邱比特弦線新經濟計畫」,以台中捷運為主軸交通路網範圍內,裝設創新科技設備,並結合捷運周遭店家數位行銷,推出捷運主題活動,帶動軌道經濟。

(八)彰化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九)雲林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十)嘉義市振興方案

待公布。

(十一)台南市振興方案

詳情待公布。

(十二)高雄市振興方案

加碼1,000元高雄券,詳情待公布。

(十三)屏東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十四)台東縣振興方案

規劃推出「專屬台東人的在地微旅行」,招待台東縣民在縣內1日遊,透過到部落、社區旅遊,及購買在地伴手禮刺激消費。

(十五)花蓮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十六)宜蘭縣振興方案

待公布。

(十七)澎湖縣振興方案

澎湖縣民每人普發1,000元振興消費禮金。

(十八)金門縣振興方案

初步規劃,金門縣民每人普發3,000元消費券。

本文引用來自:2021振興方案懶人包,中央、地方政策總整理(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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